虚拟货币的“挖矿”活动引起了广泛的争议,其中能源消耗极大,风险系数也相对较高。对此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在9月24日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。该通知旨在严厉打击这一不良行为。此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。
监管调查强化
通知特别强调了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监管和审查力度。需要明确区分“挖矿”活动与区块链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行业的界限,这样做既可防止相关行业被误解,又能让监管工作更有针对性。鼓励企业投向资源消耗低、价值增值高的科技前沿领域,明确禁止在数据中心进行“挖矿”活动,严禁以发展数字经济等理由扩大“挖矿”项目的范围,从根本层面遏制“挖矿”行为的蔓延。
总体思路明确
依据“严格监管、有效预防风险、禁止新增、妥善解决现有问题”的原则,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进行整治。各地各部门共同强化产业链监管,严格禁止设立新的“挖矿”项目,并推动现有项目有序退出。这一举措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,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目标,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。
区分增量存量
本次整治活动中,对虚拟货币的“挖矿”项目实施了分类管理,对新增和现有项目进行了区分。具体规定如下:新增的“挖矿”项目不得被包含在能耗双控考核之中,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能耗管控的职责。一旦发现并核实有新项目加入,在能耗双控的评估过程中,将依据该项目的能耗数据实施加倍计费,目的是促使地方政府增强对新增“挖矿”行为的监管力度,有效控制其无序扩张。
列为淘汰产业
我国将虚拟货币的“挖矿”活动判定为淘汰产业。在正式将其纳入淘汰清单之前,国家已将其视作淘汰产业进行管理,并严格禁止了相关投资行为。这一行动体现了国家整治“挖矿”活动的决心。国家将“挖矿”定义为淘汰产业,旨在让企业意识到“挖矿”与产业发展的方向不符,进而推动企业转向更具价值的领域。
信用监管实施
对数据中心相关企业执行信用管理制度,推广信用承诺机制。我们倡导企业签订信用承诺文件,承诺不参与虚拟货币的“挖矿”行为。此举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自律精神,通过信用手段来规范企业行为,降低企业参与“挖矿”的概率,从而构建一个优质的市场氛围。
用电用能限制
通知对参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企业实施了严格的电力安装与使用监管。企业必须严格遵循电力业务许可的规章制度,不得利用电网前供电或架设专线等方式为新的“挖矿”项目提供电力支持。在此之前,内蒙古等地区已经推出了相关整治办法,例如设立了举报平台,而青海省也已开始着手清理和整顿相关工作。如今,这份覆盖全国范围的通知,更是从能源供应的根本环节入手,对所谓的“挖矿”活动实施了更为严厉的管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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